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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2023年党风廉政教育小课堂(第七期)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纪委2023年7月,为持续增强广大党员以及企业公职人员的党纪法规意识,不断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预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自2021年11月起,力生公司纪委将预防职务犯罪在线微课堂改版升级为党风廉政教育小课堂,每月一期为大家普及与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刑法、民法等知识,并组织答题活动。

参与范围:
力生公司及所属企业全体党员、监察对象

要求:
每月以“部组联建”形式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参与培训答题,答题后可查看答案解析,答题次数不限,以取得满分为准。公司纪委将对不积极参与的人员反馈党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大家快来一起参加吧!

案例:
汪某,中共党员,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19年7月开始负责管理该公司仓库。汪某利用管理仓库的职务之便,将公司存放在重庆市渝中区某仓库内价值人民币87616元的各类服装私自卖给潘某,获赃款人民币5150元。2019年11月10日,该公司委派他人管理仓库,在进行盘点时发现物品丢失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违纪违法案例】
侵占本企业单位财产行为,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职务侵占罪。

民营企业具有很强的发展潜力。在这些企业发展过程中,一些企业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在职务上具有主管或者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方便条件,采取侵吞、盗窃、骗取等各种手段,侵占企业财产。因此,对此类行为必须严惩。

【禁令解析】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 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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